律师巧打房产连环官司
尹女士为了帮助儿子的朋友贷款创业,把自己名下唯一的一套房产,无偿过户给了对方,却遭到多年的欺骗,险些赔掉住了大半辈子的房子,上海房产律师差点无家可归。在北京(楼盘)十佳房地产律师、北京京剑律师事务所金翔律师的帮助下,她终于打官司解除了最初的“房屋买卖合同”。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意味着尹女士一家还可以继续在自己的房子里居住。
事件
好心帮忙“出借”自家房子
尹女士今年70岁,多年来她和老伴李某、儿子阿峰一直住在朝阳区三里屯某小区。早在2004年,阿峰的好朋友元振找到尹女士家恳求帮忙。元振称,他要和阿峰开办印刷厂,需要购买印刷设备,想向尹女士家借钱。
但尹女士经济条件并不好,也没有存款可以出借。元振便提出把尹女士家的房子过户到他的名下,然后再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元振信誓旦旦地说,等解决了资金紧缺的问题后,一定会把房子再过户给尹女士。
因为元振和尹女士的儿子阿峰确实是多年的好朋友,加之元振的父亲在公安局工作,尹女士又十分善良,便同意了这个要求。
元振写下了一份承诺协议书:“本人于2004年借尹女士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里屯某房产用于贷款,其间不得卖给他人,贷款还清后将此处房产过户给尹女士。”下面为元振的签名和日期。
元振还承诺,尹女士一家的生活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房子仍由他们一家居住。2004年6月3日,双方通过元振找来的两个代理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约定尹女士将房屋卖给元振,元振向她支付购房款33万元等。 才发现昌平也有网络平台,挺好 支持了。 路过,学习下 帮帮顶顶!!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路过,学习下 路过,支持一下啦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