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留房产继母想独占 律师:子女也有继承权
胶东在线消息 昨天,山东烟泰光远律师事务所于建伟律师,就读者咨询的问题给予了解答。
案例回放:刘先生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两栋房产,但继母想一个人独占。请问:刘先生的兄弟姐妹有没有继承权?有多少继承权?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继承律师刘先生兄弟姐妹有继承权;但两栋房产的来源不同,会导致不同继承结果。一、如果两栋房产属于他父亲和继母的婚后共同财产,则其中的一半属于继母,剩余一半作为他父亲的遗产由他们兄弟姐妹、继母、健在的祖父母继承。二、如果两栋房产属于他父亲再婚前财产,则还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如果他亲生母亲已经去世,而这两栋房产是他父亲和亲生母亲的共同财产,应先将其中他亲生母亲的财产(一半的房产)作为母亲的遗产先由他们兄弟姐妹、父亲、亲生母亲(她去世时还健在)的父母继承,剩下的一半由他父亲继承。属于他父亲的遗产,由他们兄弟姐妹、继母和他们健在的祖父母继承。如果该两栋房产中没有亲生母亲的遗产部分,则两栋房产全部作为他父亲的遗产由他们兄弟姐妹、继母和他们健在的祖父母继承。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不错不错,楼主您辛苦了。。。 有竞争才有进步嘛 路过,学习下 路过,支持一下啦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