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大多数不怎么接触保险的人可能都不怎么了解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区别在哪里,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财产保险于人身保险。我们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将保险大致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财产保险指的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它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不仅是指的有形的财产,还包括了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补偿性保险。
人身保险简单地说就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投保人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没有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这与意外险非常的相像。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1)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在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上有所不同:由于人的身体和生命无法用金钱衡量,所以保险人在承保时,是以投保人自报的金额为基础,参照投保人的经济状况、工作性质等因素来确定保险金额。财产保险是补偿性保险,保险金额依照投保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
(2)保险期限。除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外,大多数人身保险险种的保险期限都在1年以上,保险期限较长。财产保险除工程保险和长期出口信用险外,多为短期(1年及1年以内)。财产保险计算保费时一般不考虑利率因素。
(3)储蓄性。长期寿险所缴纳的纯保费中,大部分被用于提存责任准备金,将来给付给被保险人,因此具有储蓄性。因此保单在经过一定的时间后,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保单抵押贷款等一系列权利,而这是一般财产保险所不具有的。
(4)代位求偿。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没有代位求偿权,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遭受保险事故受到伤害后,既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又可从致害人那里获得赔偿,而保险人除了给付保险金之外,没有从肇事者处索取赔偿的权利。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有代位求偿权。
(5)经营方式
①承保。保险承保的过程实质上是保险公司对风险选择的过程。选择可分为对“人”的选择和对“物”的选择。就是说,保险公司不是什么风险都承保,也不是不加区别地将保单地卖给任何人。财产保险的标的是物,但拥有或控制财产的被保险人也会影响标的风险的大小,因而财产保险除了对“物”进行选择外,还存在对“人”的选择问题。在人身保险中,对“人”的选择就是对标的的选择,一般不涉及“物”的选择。
②理赔。人身保险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和代位求偿原则。
③防灾防损。
④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