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保险的相关介绍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时间:以每天0时——24小时为一整天。保险对象:凡是报名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境内、境外旅游者。承保年龄:出生180天--70周岁。70周岁以上的老人保险金额减半。保险期间:从踏上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至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保险责任:1、在旅游途中因为投保人意外或急性病导致的必须医院治疗的事故。(但是投保人原有的慢性病的急性病发作属除外责任)。2、在旅游途中因为意外事故而导致伤残的。3、在旅游途中因为意外事故而导致死亡的。
旅游意外保险投保范围:参加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的旅游者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保险费: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费按旅游日程计收。旅程1~2天的,保险费为0.5元;旅程3~4天的,保险费为1元;旅程5~6天的,保险费为2元;旅程7~8天的,保险费为3元;旅程9天以上的,保险费为4元。保险期限:从旅游者在旅行社规定的旅游日期内乘上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起,到本次旅游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保险金额:每人20000元。保险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负责给付:①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而致身亡或残疾的,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需抢救治疗的,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抢救和治疗费用给付。<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