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意外险的相关介绍
根据我们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游客在计划外出旅游前,可本着绝对自愿原则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而旅行社在组团旅游时,应当为他们的游客投责任险。游客办理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后,在旅游期间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时,可就下列所讲述的情形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而引起的赔偿;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所需要花费的医药费;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各项赔偿的比例,取决于游客所投保险费的数额。旅游意外保险的受益人是游客,而责任险的受益人则是旅行社。如果损害事件的发生属于旅行社的责任时,旅行社应先行向游客赔偿,再依据所投责任险向保险公司追偿。此时,如果游客又投了意外保险的,则可就医疗费部分获得双份或数份赔偿(根据所投份数确定)。
提到交通意外保险,许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包含一系列交通意外保障的专项保险,一般保障期为1年,以中德安联的畅行天下计划为例,年保费63元,包含了80万元的飞机意外,10万元的火车意外(含磁悬浮),10万元的地铁轻轨意外和10万元的营运汽车意外(包括公交车、出租车、长途汽车),以及10万元9种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
"而我们平时提到的意外险,大部分就是指综合意外保险,大多包含了意外伤害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保障、意外伤害生活津贴等几个部分。"专家分析到,想要出游的年轻朋友希望增加在旅游期间的意外保额,且确定旅途行程安排只会用到飞机、自驾车、出租车或地铁等交通工具,那么,可以投保航空意外身故以及残疾保障10万元,私家车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10万元,营运汽车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10万元,以及轨道交通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10万元,然后选择保障期间30天,即可为整个毕业旅行增加如上保障。 |